镜湖开发办各部室及单位;镜湖新区商贸、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
经与越城区沟通,现将《关于建立镜湖新区商贸、房地产项目联合验收制度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