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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进出 集成管理丨镜湖开发办进一步优化项目验收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1-12-22 09:59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项目验收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验收阶段服务质效,持续提升镜湖新区营商环境,近日,开发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一窗进出、集成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强化一窗受理,明确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工作聚焦提升服务质效,按照“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和“并联、高效、便捷”的原则,严格实行“一窗进出,集成管理”机制。建设单位在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向开发办项目审批服务中心验收窗口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包含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开发建设进度、预排的单项验收时间节点、涉及项目验收的其它相关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附项目鸟瞰、地下车库、场外工程、代建工程、建筑内部装修等重要区域、重要节点实景照片。审批中心验收窗口收件后,即时将申请材料流转至招商引资部(投资服务处),并由招商引资部派单(项目验收工作服务联系单)给相关业务部室及单位,并联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加强全程跟踪,实行每周通报。业务部室及单位收到服务联系单后,应第一时间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尽快组织项目现场踏看,靠前给予现场验收/验收监督及单项验收正式申报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招商引资部要全程跟踪项目验收进展情况,建立项目验收工作全程跟踪和通报机制,每周向开发办领导通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业务部室及单位应细分验收颗粒度,明确各项验收工作责任处室/科室及责任人,认真梳理和及时报送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的具体进展、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方案及时间计划等情况。

三、统一思想认识,并联协同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具有很强专业性、复杂性和时效性,各部室及单位要以系统思维和“一件事”理念,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和“三服务”活动的要求,积极转变思想、优化服务、规范验收,科学分解验收内容、高效破解验收堵点、着力提高验收质效,并联协同做好该项工作,着力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服务体验最优”的镜湖服务品牌,努力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品质,并且按规定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积极落实各项验收整改工作,保质保效做好项目验收双向推进工作;凡不按规定向审批中心验收窗口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难以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全程监督,致使项目验收质效受到影响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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