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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1 17: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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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镜湖新区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绍市镜办发〔2021〕4号.pdf

绍市镜办发〔2021〕4号附件1.pdf

绍市镜办发〔2021〕4号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