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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现场监督班组监管范围和人员组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2 16: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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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

根据开发办《关于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深化落实班组化AB岗工作制度的通知》(绍市镜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现场监督班组监管范围及人员组成明确如下:

一、监督班组监管范围

1、房建监督一组:负责新区范围内凤林西路以南区域、湖东片区及大越路沿线地块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政府性投资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办、质安管理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房建监督二组:负责新区范围内凤林西路以北区域、官渎路与横湖路沿线地块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政府性投资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办、质安管理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3、重点项目监督组:负责新区范围内政府性投资建筑工程(不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办、质安管理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市政公用监督组:负责新区管理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开发办、质安管理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监督班组组成人员

1、房建监督一组:组长金红民,组员刘光耀;

2、房建监督二组:组长楼铁锋,组员谭森海;

3、重点项目监督组:组长陈佳,组员史义平;

4、市政公用监督组:组长骆志强,组员葛水富。

三、其他

1、根据新区受监项目情况及各班组监管实际,监督范围可以适当调整,另行发文确定。

2、监督班组承担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中心下达的监督任务书为准。


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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