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镜湖新区在建工程深基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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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在建项目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迎亚运百日攻坚“三大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镜湖新区在建项目深基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开发办监管的辖区内深基坑作业施工的在建工程。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审批情况。
2.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对住建部37号令的执行情况,包括现场警示标志、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修改情况、作业人员登记、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管员的现场履职、监测方案、阶段验收、整改情况等。
3.深基坑监测、验收等资料台账情况。
三、阶段性工作要求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25日,各参建单位要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完成自查并形成记录备查。
2.执法检查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开发办质安中心邀请专家分组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3.总结提升阶段:6月下旬,开发办对本次深基坑整治行动进行汇总通报,对现场问题较多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抄告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安全警示教育点评会。
各建设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基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