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及单位:
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黄琦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精神:
黄琦玮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免去其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宋张华同志的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4月24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