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本级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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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本级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为严格项目管理,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不断提升工程管理质量和水平,我办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本级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绍市镜办发〔2023〕33号.doc
绍市镜办发〔2023〕33号附件1.pdf
绍市镜办发〔2023〕33号附件2.pdf
绍市镜办发〔2023〕33号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