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盐长江拓宽疏浚涉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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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盐长江拓宽疏浚涉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盐长江拓宽疏浚涉铁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镜湖北面,既有盐长江河道处。
3、建设概况:将既有盐长江流经铁路段改造为U型槽河道,U型槽结构长114.5米,河道宽度12.5米,同时在现状河道东侧,新建两处河道,新建河道在杭深铁路柯桥特大桥墩号537#~538#、538#~539#之间下穿,在杭台高铁绍兴北站特大桥墩号121#~122#、122#~123#之间下穿,新建河道均采用U型槽结构,结构长度分别为118米和122米,单幅河道宽度13米。建设内容为河道U型槽结构、基坑围护、铁路设施设备迁改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保护目标:工程评价范围内的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犭央犭茶湖省级重要湿地以及湿地、动植物、水土保持设施、水生生物及景观资源等
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盐长江、犭央犭茶湖及周边联通水体。
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实施范围及施工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车辆和机械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废水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施工人员租用周边的居民房,不单独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均依托周边已有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后纳管,不外排,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工程河道拓宽疏浚及U型槽施工采用围堰断流干地施工,施工导致的悬浮泥沙影响及水体扰动影响相对较小;围堰设置和拆除作业期间的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增高,由于河道流速较缓,悬浮泥沙很快沉降至河底,影响范围较小,持续时间相对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悬浮泥沙影响将很快消失。营运期不产生废水,拓宽后过水断面宽度较现状增加,河道过水能力提升,现状河道的疏浚,对盐长江的水环境有一定的改善效果。
2、生态环境:项目实施不会明显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施工期受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为栽植植被、农作物、河道沿岸自然植被等人工植被及次生植被;施工期对常见鼠类、两栖爬行动物及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栖息地改变和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完成后,随着植被逐渐恢复,人为干扰减少,外迁的野生动物可以回到原来的栖息地,工程建设对动植物生境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涉水工程施工对水生维管束植物、浮游生物(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及水鸟的影响;本项目为河道拓宽疏浚,工程实施后水生生态环境将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工程实施不会对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犭央犭茶湖省级重要湿地产生不良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开挖及运输扬尘、疏浚产生的臭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在采取定期洒水等相应治理措施后,将有效控制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废气影响也随之消失。
4、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施工车辆等产生的移动交通噪声等,对工程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总体而言,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5、固体废物影响: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土/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弃土方全部外运综合利用;施工中产生的废材料、包装袋、零星边角料等,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施工废料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地下水影响:本工程施工对浅层以下的地层扰动很少,不会造成隔水层裂隙,且施工结束后,地下水水位迅速恢复,影响随即消除。施工废水经处理回用或排放,各固体废物不随意堆放并委托处置,施工工区地面及废水沉淀池等做好防渗措施,则本工程建设对地下水水位和水质影响不大。
7、环境风险影响:本工程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存储;施工过程中涉及风险物质为施工车辆携带的燃料油等,不可避免的对环境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在严格落实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为防洪除涝及河湖整治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水环境: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和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生活设施,预处理后纳管;通过采用围堰施工等方式优化疏浚对水环境的悬浮泥沙扰动影响;临时材料堆场通过遮盖防淋、设置排水沟、场地清洁等方式来减缓对环境的影响。
2、生态环境: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工程对园地和耕地的占用;占用前表土保存用于后期场地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缓噪声、灯光等对周边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影响;合理安排围堰、疏浚等涉水施工时间,避开汛期和鱼类繁殖期,通过采取围堰法、优化施工工艺等方式减缓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3、环境空气:通过设置施工围挡、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疏浚时间,尽量选择春秋季和枯水期,避免夏季高温晾晒,减少臭气的产生。
4、声环境: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声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5、固体废物:弃土方全部外运综合利用;施工中产生的废材料、包装袋、零星边角料等,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施工废料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6、地下水环境:施工废水经处理回用或排放,各固体废物不随意堆放并委托处置,施工工区地面及废水沉淀池等做好防渗措施,
7、环境风险:加强施工期的管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盐长江拓宽疏浚涉铁工程)符合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曹娥江流域相关防洪及水安全规划,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涉及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湿地保护相关法规及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
工程实施有利于完善大绍兴核心区的排涝体系建设,提高绍兴市杭州湾南翼平原河网调蓄和排涝行洪能力,促进平原河网水体有序流动,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对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空气与声环境等方面将带来的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简本等环评资料。
八、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主楼11/12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5-89185762
环评单位:杭州市尚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0号12幢707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86027620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78号 联系方式:0575-88604937
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盐长江拓宽疏浚涉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A3).pdf
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盐长江拓宽疏浚涉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A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