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市绿色(环保)施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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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9年6月19日市建设局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上播放了盛阅春市长近期对市区环保国控站点周围建设工地暗访的视频,从暗访情况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形势严峻,按照“蓝天保卫战”整治目标仍有较大距离,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开展整治。按照会议要求,请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必须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行“七个100%”。
1、落实工地围挡“讲文明树新风”、“绍兴水乡特色”公益广告宣传刊载工作,比例不少于50%,突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词的宣传,确保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位置均衡。
2、覆盖材料应统一使用黑色土工布,每隔半米用U型铆钉固定,做到牢固、美观、整洁、实用。
3、工地围挡周边每隔5米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强风(风速六级及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和土方转运作业。
二、对国家、省、市三级控点周边3KM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应重点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落实或未达到扬尘控制指标的,必须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停工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扬尘治理作为各类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
三、加强信息报送制度。根据“绍镜质监通[2019]8号”文件要求,每月20日前应由监理单位做好附件2《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的专项检查和打分工作,并上报到相关工程安监员。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绿色(环保)施工专项行动的通知》 (绍市建设〔2019〕102号)
排次我站又开展其进又对其进行了复查。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9年6月21日
绍镜质监通[2019]41号转发《关于开展全市绿色(环保)施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