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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开发办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1-09 10:49 信息来源: 镜湖新区开发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镜湖新区开发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惠企便民抓改革深化,围绕争先创优抓服务提升,依托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强化统筹协调,狠抓改革落地,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

一、2019年工作总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镜湖新区开发办自2018年6月成立起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开发办内部各部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年底,开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根据领导分工及机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开发办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等场合多次部署和强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市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持续提升公开质量。一是突出网上审批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改革工作,开发办网上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已实现100%。截至2019年12月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统一审批平台)上共计办理各类审批办件470余件,且均在承诺日办结,群众满意率100%,无投诉和违规审批现象发生,较好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二是突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三是突出群众关注和民生热点。

(三)畅通各类渠道,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依托市政府平台建立镜湖新区开发办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丰富网站栏目,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二是镜湖新区“网上办+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3月份正式上线运行。一体化平台通过“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新区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形成镜湖新区的“一张网”,成为新区推进高效审批的重要平台。镜湖新区政务服务版块分设规划建设部和质安监站两个子版,涵盖了发改、规划、建设、人防、国土和水利等业务的70余个行政审批事项。接下来,新区将继续优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充分发挥绍兴日报、绍兴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越牛新闻、绍兴发布、绍兴网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涉及镜湖新区开发建设等综合宣传工作,在浙江日报刊登专版1个、绍兴日报刊登专版7个,刊(播)出其余新闻报道20余次。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制度规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开发办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信息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动态要闻,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

2019年,开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28条,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791条,政务微信公开125条,其他方式公开12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发办2019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5次,其中71次为群发件,4次为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件。

(六)咨询处理情况

开发办2019年度未收到咨询件。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开发办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企业和群众对开发办信息公开工作反映良好。

(八)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6名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无。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市镜湖新区开发办将围绕开发办重点工作,以服务为中心、维护大局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学习,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分析会议,吸取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亮点经验,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开发办门户网站设置“规划公示、招投标、质监安监、施工许可公示、商品住宅价格备案、商品房预售管理”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

(三)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优化服务再提质”,坚持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力争政务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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