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6940915/2020-000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镜湖开发办 | 成文日期: | 2020-12-17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镜湖新区开发办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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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强化镜湖开发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群众来电、来信、网上事项办理工作规程(2020 年修订)》的通知》(绍市信发〔2020〕19 号)、《绍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绍兴市各区、县(市)信访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度绍兴市市级部门(单位)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绍市信领〔2020〕2号)、《绍兴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办理“2211”工作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镜湖新区开发办实际,《镜湖新区开发办信访工作制度(试行)》于2020年10月22日拟定成文。
三、主要内容
1.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室(单位)职责。
2.完善“接处流转、督查通报、定期研判、疑难会商、考核奖惩、跨单位协调”六大信访接处机制。
3.从受理登记、呈阅交办(转办)、调查处理、综合分析四个方面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解 读 人:余伟锋
联系电话:0575-891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