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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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整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对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
详见附件。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