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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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及单位,机关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重点任务清单,不断夯实开发办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开发办全体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联系点设置
每名党员领导干部确定 1 个党支部作为工作联系点(具体详见《镜湖新区开发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安排表》)。
三、联系职责
1.走访调研。每季度至少走访 1 次联系党支部,及时掌握基层党支部加强组织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发挥作用等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支部建设的意见建议。
2.党课宣讲。每年至少到联系党支部上 1 次党课,结合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列入党课内容,提高所联系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5月底前,一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完成党课宣讲任务。
3.实践指导。每年至少以普通党员身份列席 1 次联系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推动联系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基本制度。
4.大事必到。联系党支部涉及调整、撤销或整顿必到,党支部书记调整必到,党支部换届选举必到,讨论决定对党支部班子成员的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必到。
5.推动工作。积极协调联系党支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跨条线、跨部门等困难事项,力所能及帮助指导做好“五星”系列创建、“三驻三服务”等工作,切实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四、联系作风要求
1.不搞特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要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原则上不坐主席台,尽量讲短话,带头维护党员形象,为联系党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2.不走过场。坚持真联系、实联系,不做虚功、不当老好人,指出联系党支部问题不遮遮掩掩,扎实推动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规矩规范。
3.不干预工作。坚持以指导党支部工作为主,不插手联系党支部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程项目、财务等,对具体事务做到不干涉、不越位,不代替联系党支部做决策。
4.不违反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规定要求,严禁接受联系党支部宴请,收受联系党支部土特产、提货券等。
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支部建设紧紧抓在手中,严格履行“五项职责”“四项作风要求”,切实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附件:镜湖新区开发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安排表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