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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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办公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越委办〔2020〕1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镜湖新区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镜湖新区绿云路高架连接线建设工程主线高架西接“杭绍台高速镜湖互通连接线工程”的主线预留跳水台,东至绿云路规划主线高架,与绿云路规划主线高架同步实施;地面道路(含地面桥、地下管线)已包含在杭绍台高速镜湖互通连接线工程内,但需对受高架基础施工破坏的道路进行恢复,以及需根据立交形态布局调整兴越路-绿云路交叉口西侧地面道路。主线高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960米,双向4车道规模,标准段结构宽度约18米,桥梁面积约19000平方米,匝道全长约1400米,标准段结构宽度约8.5米,立交桥梁面积约13500平方米(上述工程量以通过市规管会最终确认方案为准)。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2)本项目实施对您生活、工作的影响;(3)本项目实施对当地交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4)本项目是否影响您的利益及您的诉求;(5)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项目在任何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主体或评估机构反馈。
评估主体: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095752966
评估机构: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15267518546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