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央补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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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配下拨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的函》,明确2020年度镜湖新区负责资金和房源等要素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计1811套,按在市本级(越城区域)新开工4967套占比分配769万元,扣除第一批央补资金181万元,此次分配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588万元,镜湖新区按照开工套数的占比,实际分配到梅东、墨庄、五峰村(具体分配见附件)。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