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新区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环境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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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兴市委办发〔2020〕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镜湖新区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环境工程)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
1、项目名称
镜湖新区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环境工程)
2、建设地址
绍兴市镜湖新区大庆寺江两岸景观沿线
3、建设单位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概要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筑、景观绿化工程、硬质铺装、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河道水利工程、水工码头等,其中配套建筑主要包括一个净菜市场,五个商业建筑,一个独立厕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3年4月3日止;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单位反馈,由评估单位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绍兴市工业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145142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