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对绍兴高铁北站 TOD 综合体项目(B、C1 区块)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申请延期)等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相关资料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3年4月1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
来信请寄: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55号
邮编:312000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