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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本觉路配套景观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6-03 09: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镜湖新区开发办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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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兴市委办发〔2020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镜湖本觉路配套景观工程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

1、项目名称

镜湖本觉路配套景观工程

2、建设地址

东至大江沿,南至海越府东南侧,西至本觉路,北至澄江

3、建设单位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概要

镜湖本觉路配套景观工程起于本觉路东侧南段与后墅路交叉口,止于本觉路东侧北段。项目配套建设绿道、园路,铺装绿化、小品、建筑、给排水,亮化、标识、河坎等工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369日止;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可向评估单位反馈,由评估单位统一收集意见和建议。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绍兴市工业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145142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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