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经审核,现将拟审批的《镜湖新区凤林西路以北6号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来电或来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
二、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邮编:312000;
三、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镜湖新区湖东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二期工程(环境工程);
2.建设单位: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镜湖新区,详见附图;
4.建设性质:新建。
5.主要内容: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湖东区块,东至杭甬运河,南至群贤路,西至解放大道北至空地。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总征占地面积9.6291公顷,其中永久征地9.1649公顷,临时征地0.4642公顷。项目开挖石方总量11.54 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8.76万立方米,借方9.03万立方米,弃方1.81万立方米。可能造成水流失面积9.6291公顷,产生水土流失总量约 2608.86吨,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约2553.1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9.6291公顷。该项目总投资5398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4140.19万元,水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9.5385公顷(本工程施工生活生产区占地0.0906公顷为后墅路北延工程(群贤路-世纪街)项目项目于2021年7月,用于搭建施工生活生产区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本次不计),水土保持补偿费6.104640万元。工程工期为24个月,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于2025年12月完工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