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
2.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3.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
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市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
6.主题教育书籍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8.“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做好开发办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下属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
2.梳理2023年度党费收支情况,做好2023年度党费年报工作。及时调整2024年度党员月党费交纳数额并导入党费收缴管理系统,提醒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3.继续自查“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及时完善更新相关业务模块内容等。
4.做好至2024年7月届期将满党组织的梳理工作,并提醒督促指导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5.组织开展好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内容如下:
(1)持之以恒抓好主题教育,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考察上海、浙江重要讲话,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致首届“良渚论坛”贺信等精神。
(2)专题学习《榜样》先进个人典型案例,激励广大党员学习身边榜样,勇挑重担、砥砺前行,争当敢为善为、图强争先排头兵,为绍兴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更强支撑、作出更大贡献。
(3)严格按照主题教育最新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工作条例,精心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参照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继续深化“夯实基层、服务基层、关爱基层”专项行动,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四下基层”,开展民情走访,深入一线纾困解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行动,积极推动广大党员深度参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三个“一号工程”、“三型争创、强根壮脉”、现代社区建设、 五星“3A”迭代升级、垃圾分类等工作。
6.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召开垃圾分类联动会议或活动资料、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台账资料请于1月23日前通过浙政钉报至工委宣传处。
7.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廉主题影片《甄完传之执笔为刀》,从清官甄完的清廉故事中汲取精髓,涵养勤政廉洁机关文化。
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