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6940915/2024-00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镜湖新区开发办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图片解读】《镜湖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
日前,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出台了《镜湖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绍市镜办发〔2024〕3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营造镜湖新区优质人才安居环境,积极发挥人才公寓聚才留才效能,助推服务人才创新创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租赁申请、日常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附则6部分内容共20条条款。
(一)总则。共3条条款,主要明确总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二)租赁申请。共3条条款,主要明确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租赁费用、租赁流程。
(三)日常管理。共2条条款,主要明确人才公寓的设施维护、人才公寓调换等日常管理事项。
(四)退出管理。共5条条款,主要明确需腾退人才公寓的具体情况、入住资格复查以及出现违约情况的处理方案等内容。
(五)监督管理。共2条条款,主要明确相关监督管理机制。
(六)附则。共5条条款,主要明确重大招商项目人才公寓申请流程以及本《办法》生效时间、范围、解释权等事项。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为镜湖新区50平方公里区域范围内[东至中兴大道,西至大越路,南至二环北路,北至杭甬客运专线(于越路),不包含黄酒小镇]。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解读人:陈鑫达
联系方式:0575-8918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