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新区(核心区)历史背景
发布日期:2024-04-16 11:12 信息来源: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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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镜湖核心区管理体制加快镜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发〔2018〕51号),文件明确:镜湖新区开发办为市委市政府镜湖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的实体化运作单位,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处级)。
镜湖新区(核心区)管理区域范围为:西至大越路,东至中兴大道,北至杭甬客运专线(于越路),南至二环北路,约50平方公里,涉及越城区灵芝、东浦、斗门三个街道(黄酒小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