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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4-06-11 10:18 信息来源: 综合事务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党支部:   

现将5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会议精神;

3.党纪学习教育书籍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4.全省、全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精神;

5.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精神;

6.《绍兴市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7.“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支部开展好“学条例、守党纪”主题党日活动。

2.持续开展“党建引领、图强争先”先锋行动,按通知要求将有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案例情况(5月29日前)等通过浙政钉市直机关智慧党建系统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3.按相关通知要求做好优秀机关青年的推荐工作,组织机关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奋进”工程,结合实际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4.按照“五个一”相关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向工委报送大抓落实的最佳实践案例和创新成果,通过浙政钉市直机关智慧党建系统报组织处,工委将择优在相关媒体平台中予以宣传展示。

5.持续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6.配合工委组织开展机关党建“服务式”指导督促工作。

7.规范做好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

8.做好至2024年11月任期届满党组织的梳理工作,并提醒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9.提醒督促党员及时交纳党费,及时上交党费。

10.组织开展好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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