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镜湖新区优质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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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中心):
根据市委市政府将镜湖新区打造成优质教育新高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助推镜湖新区开发建设,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经征求越城区政府意见,镜湖新区开发办制定了《镜湖新区优质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实施办法》。为推进政策实施,镜湖新区开发办与越城区政府联合成立镜湖新区优质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海明 镜湖新区开发办副主任
毛访蒲 越城区副区长
副组长:戴志根 越城区教体局局长
苏伟芳 镜湖新区开发办招商引资部副部长
(主持工作)
成 员:孙建林 越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
王 颖 越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晓华 镜湖新区开发办建设管理部(项目办)
副部长(副主任)
沈传鸿 镜湖新区开发办计划财务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镜湖新区开发办招商引资部,苏伟芳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年度资金使用预算、决算,审议资金使用方案,各项荣誉奖励认定、名优教师、特聘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引进认定以及其他需审核认定或者“一事一议”明确的事项。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4年 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