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单位:
经研究,决定:
委派宋坷臻同志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刘思佳同志任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