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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07-11 16: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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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中心)、镜湖开发集团公司:

2023年度,镜湖新区开发办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践,通过依法依规处置到位,沟通解释到位,困难帮扶到位,做到“事心双解”,从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对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绍兴北站站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部建设二处、规划建设部房地产开发管理处、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科。

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黄琦玮、张  亮、马松根、胡思南、徐伟峰、楼  颖、刘光耀、陶剑敏。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新的一年里戒骄戒躁,继续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为镜湖新区开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赶超先进,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聚力化解重难点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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