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关于刘思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1 16: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分享:

各部、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思佳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相似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该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1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全文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