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单位:
经党组研究,决定:
夏宏伟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综合事务部副部长(挂职)。
免去刘思佳同志的绍兴市镜湖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