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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4-08-15 16:39 信息来源: 综合事务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党支部:   

现将8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5.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精神;

6.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7.全省、全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精神;

8.全省、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市组织系统半年度工作例会精神;

9.《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0.“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继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要继续守好工作底线,严防各种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在中央、省委、市委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有关宣传发布后,各支部可结合上述会议精神,对本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可不撰写总结报告。

2.继续配合做好市直机关党费专项检查工作。

3.做好至2025年2月任期届满党组织的梳理工作,并提醒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内容如下:

(1)各支部要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各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学深学透《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内容,特别要抓好离退休党员、“三新”党员、流动党员的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党员。请各支部于8月8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和特色案例报机关党总支部。

(2)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全省、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市组织系统半年度工作例会最新部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凝聚起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争先攀高”的强大合力。

(3)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持续组织开展全市“两优一先”等先进个人、典型案例的学习,认真落实《关于实施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十条举措的通知》,激励广大党员学习身边榜样,抵御不正之风,勇挑重担、砥砺前行。

(4)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引导党员干部参与防汛防台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夯实基层、服务基层、关爱基层”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行动,积极推动广大党员深度参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现代社区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

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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