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通告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8 11:47 信息来源:综合事务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意识;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919日起——202410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13楼1308咨询电话:0575-88019325,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资料:填写《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24108日下午5:00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未正式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等)、工作证明等(若有职称、从<执>业资格等证书也可一并提供)相关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直接报名。

特别提醒:

1.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

2.国内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且须2024年1231日前毕业,并20253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复审,择优录用。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初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4.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考察复审:体检通过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复审。

6.公示录用:考察复审通过,并经招聘单位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具体岗位需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四、待遇

录用人员与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薪酬或规定年薪的80%计算。试用期结束后,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企业工作人员职员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对照个人职称、工龄等条件,初始年薪5万—14,今后晋升等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其他

1.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4930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2.职称、从(执)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930日;

3.报名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930

 

附件1:《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表》.docx

附件2:《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918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