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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5-01-13 15:04 信息来源: 综合事务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党支部:   

现将1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3.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绍兴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7.“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做好开发办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下属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

2.对照开发办党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相关通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梳理2024年度党费收支情况,按要求做好2024年度党费年报工作。及时调整2025年度党员月党费交纳数额并导入党费交纳管理系统,提醒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4.自查“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及时完善更新相关业务模块内容。

5.做好2025年7月开发办机关党总支任期届期满的梳理工作,并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组织开展好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内容如下:

(1)各支部要坚持做到“八要八不要”,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岁末年终各项工作抓好贯彻落实,打好收官战、力争全年红。

(2)各支部要按照《关于开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要求,认真筹备组织生活会,参照2024年民主生活会主题和4个方面重点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先锋指数考评做好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在3月底前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8.号召党员干部自觉带头落实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等有关规定,发挥机关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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