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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开发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16 16: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部、重点投资项目工作办公室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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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地区

受理编号

投诉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完成情况

1

镜湖新区

X3ZJ202405220036

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园区建设工程为扩大陆地面积,填土围湖达100多亩。绍兴镜湖康体中心建设时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地块为填土所建,填湖面积达50亩以上。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人民医院镜湖园区总院及其配套项目,确实存在填土围河情况,共占用水域19948.97平方米(29.9亩),均已经水利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项目设计、施工范围未超过土地红线,填土范围未超出批复占用范围。绍兴镜湖康体中心及其配套项目,确实存在填土围河问题,共占用水域9753平方米(14.6亩),均已经水利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项目设计、施工范围未超过土地红线,填土范围未超出批复占用范围。

调查核实发现问题: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于2023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50天,截至2024年5月25日仍未完工,未完全达到有效提升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周边环境的目的。

建设单位即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全面加快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进度,已于2024年10月15日完工,已连通周边景观绿道,有效提升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周边区域环境。

该项目现场已完工,已达到有效提升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周边区域环境目的。

镜湖新区开发办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3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刘同志 0575-8918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