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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5-04-14 15:00 信息来源: 综合事务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党支部:   

现将4月份学习和工作提示如下:

一、学习提示

1.《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落实“两

个毫不动摇”》;

2.《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

4.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6.《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

7.“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的学习内容。

二、工作提示

1.请各支部对照《关于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提示》,认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将于4月底抽查3月份、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要求落实情况。

2.参加2025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
    3.按照工委统一部署,结合单位特点和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机关效能提升活动,针对“学查改”专项工作查摆出来的问题推进整改措施落实,抓实机关党组织书记领办效能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强化总结提炼并积极报送相关成效做法。
    4.对照开发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备案表,提醒相关驻企服务员、驻村(社)指导员全力办好“一件事”。
    5.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逐条落实上级要求,切实抓好规定动作,确保学习教育正确有力、健康有序、取得实效。

6.报送专职副书记2025年第一季度履职清单。

7.提醒督促党员及时交纳党费,及时上交党费。

8.继续自查“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及时完善更新相关业务模块内容等。

9.做好至2025年10月任期届满党组织的梳理工作,并提醒督促指导党组织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10.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1.依托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机制,发动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

除提示内容外,各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相关学习和工作内容。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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