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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镜湖新区在建项目2025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2 15:04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镜湖新区各在建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春节后各在建工地将陆续复工复产,而节后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不足、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不到位等因素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保障镜湖新区在建工程有序平稳地开展2025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督促指导建筑工地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为新区建设“开门红”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镜湖新区2025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作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复工复产部署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五个一”措施(即项目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部署。

二、不打折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一)人员到岗履职到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到岗就位履责。

(二)实名制管理到位。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清理过期无效的旧信息,实时录入、更新实名制系统管理平台。

(三)安全教育交底到位。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对进场作业人员逐个登记造册,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根据不同的岗位,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特别是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和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先履行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班前会等必要程序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加强以下重点环节隐患排查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一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牢固、临边洞口防护是否齐全。二是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审批并落实相应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体检,排除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的疾病。三是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是否按方案施工,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检测合格、定期维保,第三方监测单位是否对深基坑稳定性进行监测。四是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临时用电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五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火灾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加强临时用电和食堂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严禁宿舍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其他管理要求。一是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常态化管理,强化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二是确保办公区、生活区板房等临时设施牢固可靠。三是做好施工现场围蔽、工程概况牌展示以及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封闭管理。四是做好工地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三、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报备

各项目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到岗的前提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并落实专人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复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前必须安全检查合格,并由建设、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相关整改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归档备查。

各项目在复工前,需将《镜湖新区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开发办质安管理中心,并每日上报工人返岗人数及返岗率,直至全面复工。

四、强化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抽查

质安管理中心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春节后复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月底。

(二)检查分组:开发办质安管理中心各监督班组为检查小组,由监督组长带队开展全面检查。

(三)工作要求:重点检查本片区各项目责任主体对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未经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擅自施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现象,将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涉及违法且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并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


附件:镜湖新区建设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表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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