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中心、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永昌同志任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 良同志任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相似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上述同志的任免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