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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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4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镜湖新区开发办党组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镜湖新区开发办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定期召开部署会、推进会,紧盯时间节点,狠抓责任落实。整改中,责令检查3人,批评教育11人,制定完善制度19项。
一、关于“现代化国际化品质新区匹配度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加快推进产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搬迁,不断细化入驻金融机构“一机构一方案”,会同越城区出台《关于促进镜湖新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推进科创平台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招商力度。
(二)加快聚集新区商气人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加快龙湖天街、冠友新天地、鑫汇商业中心、华发商都、美好之城等项目建设和投运工作,推进苏宁广场项目司法处置和复工复产。以龙湖天街、镜湖直江西岸滨河公园为核心,举办各类活动,着力打造“核心商圈”,激活夜经济。
(三)加快完善服务设施配套。对镜湖新区范围内生活服务设施配套现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结合评估结果,举一反三,围绕商业、居住、教育、医疗和文旅等民生指标,进一步完善镜湖新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镜湖大城市核心区城市设计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和《镜湖新区空间规划修编研究》,建成投用3个邻里中心和9个小区的居家养老用房,完成1宗医院用地出让。
二、关于“规划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完成《镜湖大城市核心区城市设计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镜湖新区空间规划修编研究》和《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等编制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出台《2025年度镜湖新区领导联系服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行动方案》和《镜湖新区土地出让工作月度例会制度》,建立开发办领导联系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机制,每月召开工程建设推进会和土地出让工作例会。完成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项目先行段工程施工任务,加快推进文化艺术中心规划研究,全面完成2025年一季度重点新建项目开工攻坚任务。
三、关于“落实市委优化管理体制机制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集团实体化方案。制定出台集团公司“三定方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干部职工薪酬方案等制度文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梳理人员编制岗位情况,严格落实“政企分开”原则,有序推进人员划转。
(二)有序实行国企深化改革。全面明确集团公司绩效评价方案和多元化产业经营目标思路,制定《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改革重组优化实施方案》,分批推动集团子公司实体化运作,进一步细化部署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新能源储能充电、资产运营等经营业务,探索集团市场化转型。
(三)强化与越城区高效联动。会同越城区出台商贸业扶持政策,按照《支持镜湖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推进相关工作,优化调整越城区行政范围内招生入学办法,实施名师团队领航工程,提升名师培养质量,打造名师人才梯队,推动镜湖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切实加强资金风险化解。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化解集中刚性兑付压力。出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办法》《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融资资金管理和常态化债务风险管控。
(二)切实加强工程领域监管。出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本级项目招标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遗留问题变更处置工作,扎实开展变更单决策、签证相关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招投标、工程变更领域业务培训,加强项目审批和施工过程监管。
(三)切实加强征迁领域管理。主动对接越城区房征办和相关街道、村社,积极推进征迁遗留问题处置,研究制定分类分批处置计划并督促工作落实,及时收回有关地块政策处置补偿费,积极推动部分拆改项目审计工作。
(四)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切实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报送工作动态,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交流会,强化网络舆情风险研判,提升业务人员问题处置水平。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办领导深入重点项目现场检查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作出企业信用扣分处理。
(六)切实加强资金资产管理。扎实推进应收应付款问题处置,全面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进分类有序处置,扎实推进竣工项目决算审计。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账实相符。扎实推进燃气初装费收缴。
五、关于“房地产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扎实开展信访化解,全面清偿农民工工资。扎实推进保交楼工作,积极推进有关楼盘交付办证。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从严审批预售资金支付。加强规划建设监管,严格落实对项目主体结构阶段的监管和评审,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落实整改,配合越城区住建局加强日常巡查和施工节点管控,及时发现和排除类似隐患。做好存量商品房去化工作。
六、关于“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着力提升班子领导力。完善集团公司干部队伍配备,聚焦攻坚能力提升,扎实推进项目开复工、审批和移交等工作。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招商事项工作流程。完善国有企业科学决策建设,出台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二)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年度廉洁风险点排查、立项监督工作计划摸排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妥善处置到期车辆。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出台开发办、集团公司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细则,全面加强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完成开发办机关党总支下属支部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动国企人事改革。
七、关于“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推进闲置资产处置。研究部署安置小区车库、地下车位处置与资产无偿占用问题整改工作,会同属地街道并联合小区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资产日常巡检和监管力度。
(二)加强工程项目参建人员管理。出台《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强化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管,加大对人员不到位情况处罚力度。
(三)完成北站亚运布展结算审计。制定印发《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第三方审核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招标控价、结算审核的质量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成绍兴北站亚运氛围布展工程结算审计。
下一步,镜湖开发办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问题、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四张清单”,全力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对完成时限较长的问题,按照阶段性目标,不折不扣推进落实,直至销号。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政治体检”意识,着力推动解决一批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发现一批潜在的问题,建立完善一批工作制度,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推动镜湖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纪律意识,持续弘扬新风正气,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纵深推进效能提升,着力锤炼一支“担当、专业、务实”的镜湖新区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8051292;邮政信箱: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电子邮箱:sxjhkfb@126.com。
中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