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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策宣贯 强化源头治理丨镜湖新区部署施工安全及建筑垃圾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6-03-20 10:05 信息来源: 镜湖新区开发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18日,镜湖开发办专题召开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办法暨建筑垃圾治理专项整治宣贯会,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新区房屋市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纵深推进建筑垃圾治理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新区内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对比解读+互动研讨交流”的形式,集中宣贯解读文件具体内容,聚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搭建、人员配备标准、岗位职责等关键要点,厘清企业与项目两级安全管理刚性标准及工作职责。各施工工地要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全流程管控要求,坚持“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四大原则,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存放、就地处置和排放管控等工作,建立“一工地一档”台账,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减量目标与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下阶段,开发办将持续开展实名制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行动,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一线、压实到一线,推动提升新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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