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6940915/2023-0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镜湖新区开发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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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目的
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开发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二、起草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及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重一大”相关制度。
三、重点内容
《镜湖新区开发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包括主要范围、决策原则和形式、决策程序和要求、决策执行和落实、责任追究五个方面。
(一)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其他五大方面。
重大决策主要有中央、省、市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和落实;需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有关工作事项;开发办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发办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设立、职能设置及调整等;涉及开发办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及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相关政策的制定;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发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决定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有关规划管理、项目建设、房地产管理、招投标及监管、建筑行业及质量安全管理、内部审计、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涉及的重大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有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与调整;股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的推荐、确定;其他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有政府性(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开发办有关规定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的项目增补调整、工程变更等,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融资项目、对外担保、公款竞争性存放;大宗办公设备及物资采购;重大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
大额资金的使用主要包含年度预决算方案;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资金安排计划;单笔5万元以上计划外的财务支出。
以及其他已纳入开发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的属于“三重一大”的其他事项。
(二)决策原则和形式: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为开发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
(三)决策程序和要求:按照开发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三章“决策程序和要求”中明确的内容执行。
(四)决策执行和落实:按照开发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落实” 中明确的内容执行。
(五)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三点:1、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2、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3、对开发办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解读人:郦嗣群
联系电话:0575-8824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