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6940915/2023-0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6-2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 | - |
镜湖新区开发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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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结合开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范围
(一)重大决策
凡涉及开发办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中央、省、市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2.需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有关工作事项;
3.开发办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开发办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设立、职能设置及调整等;
5.涉及开发办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及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相关政策的制定;
6.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整改;
7.开发办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8.决定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
10.有关规划管理、项目建设、房地产管理、招投标及监管、建筑行业及质量安全管理、内部审计、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等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与调整;
2.股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3.后备干部的推荐、确定;
4.其他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政府性(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开发办有关规定必须集体研究决策的项目增补调整、工程变更等,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
2.融资项目、对外担保、公款竞争性存放;
3.大宗办公设备及物资采购;
4.重大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年度预决算方案;
2.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资金安排计划;
3.单笔5万元以上计划外的财务支出。
(五)其他
已纳入开发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的属于“三重一大”的其他事项。
二、决策原则和形式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为开发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
三、决策程序和要求
按照开发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三章“决策程序和要求”中明确的内容执行。
四、决策执行和落实
按照开发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落实” 中明确的内容执行。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损失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开发办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六、本制度自2023年3月6日开发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