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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MB16940915/2025-00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越城区人民政府 镜湖新区开发办 成文日期: 2025-05-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关于促进镜湖新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5-27 15: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招商引资部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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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镜湖新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商业配套设施,培育新零售、新消费、新业态,将镜湖新区建设为商旅互动、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幸福新城,根据《支持镜湖新区商贸服务业集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特配套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一)《支持镜湖新区商贸服务业集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越政发[2024]14号)。

三、主要内容

围绕加快镜湖企业人气商气集聚的总目标,制定了包括“引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探索发展会展经济、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培育发展夜间经济、提档发展商贸经济”6大领域20条政策。

四、适用范围

本政策实施范围为镜湖新区(黄酒小镇除外),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视情况修改完善。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解读电话

解读机关: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解读人:苏伟芳(镜湖开发办招商引资部部长)

政策解读电话:0575-8826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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