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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全称: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机构简称: 镜湖新区开发办
    机构职能:

    (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镜湖新区范围内规划布局、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管理。

    (二)根据授权范围,集中行使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建设、人防、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行政审批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负责引入国企平台承接运作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协助越城区做好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相关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方式: 0575-88019123
    机构负责人: 缪智勇
    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法定工作日)